恶犬咬人 遛狗没拴绳 如此养宠这些法律责任要担
□ 记者黄辉
□ 本报通讯员 陶然
近年来,随着饲养宠物的人数不断增加,宠物尤其是狗经常对人造成伤害、噪音扰民、污染环境。这导致了相应民事纠纷的增加。文明饲养宠物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它不仅体现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到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还涉及更深层次的公共道德和社会。管理问题也因此始终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恶狗咬人事件 主人承担全部责任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宠物咬伤人体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件。基于无过错原则,恶狗主人王某同意全额赔偿受伤曲某各项损失6000元。
王先生喜欢宠物。 2021年6月7日,王某准备从宠物医院接回宠物牛头梗时,因牵引绳未系好,牛头梗突然发疯,咬伤了宠物医院工作人员曲某,致其受伤。血就止不住了。事发后,王某将曲某送往医院抢救。伤情诊断为:“被狗咬伤、抓伤;左前臂屈肌腱损伤;左前臂伸肌腱损伤;外伤后感染”。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双方陷入诉讼。
调查发现,王某饲养的宠物斗牛犬是列入禁养名单的暴力犬,原产于英国。它们中的大多数以前是为了参加比赛或保护主人而饲养的。王某将暴力犬列入禁养名单,未系好牵引绳,未尽到看护义务。这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他也有过错。法官在调解中解释称,根据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禁止饲养的危险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的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受害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主人饲养了国家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动物的主人都要承担任何损害责任。
法官解释后,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当庭同意赔偿曲某各种损失6000元。瞿某当庭撤诉,两案达成和解。
非法饲养宠物纠纷频发
“非法饲养宠物、不文明饲养行为的案件种类繁多。除了常见的因遛狗不拴绳、恶狗伤人、咬人等引发的侵权纠纷外,还有因饲养宠物引发的相关案件。邻里关系纠纷、财产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法官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此类非法饲养宠物纠纷频发,导致诉讼不断涌入法院,不利于城市治理和社会稳定。无需等待“狗闹”。
经调查,记者发现,非法饲养宠物引发的纠纷有以下特点:
——大多发生在公共区域。饲养者或管理人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和宠物登记、非法带出大型犬、恶犬、不拴绳、戴口罩等现象较为常见,且多发生在社区、街道、道路、商场等公共区域不仅容易发生伤害事故,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
——受害者大多是弱势群体。由于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女性在体力和反应能力方面先天处于劣势,加上一些未成年人因为顽皮或好奇,或者不知道如何与宠物玩耍而戏弄宠物,因此相对容易受到宠物的伤害。违法的概率越高,受到的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就越严重。
——流浪宠物伤害发生率高。有些宠物因生病或残疾而被主人遗弃,导致流浪宠物数量不断增加。流浪宠物在寻找食物时,会逐渐回归野性,增加了危险性和伤人的概率,也不排除疾病的隐患。受害者往往无法找到饲养员,并且往往选择不提出指控其它宠物,这让他们认为自己很不幸。
主动作为精细管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宠物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宠物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不接种疫苗、遛狗不拴绳等),造成宠物损害的。饲养的暴力犬只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恶犬咬人 遛狗没拴绳 如此养宠这些法律责任要担,或者宠物主人饲养违禁宠物的,宠物主人不能减轻或免除责任。
法官表示,打击“狗患”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合法养宠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饲养者的法律意识和文明养宠意识,让饲养者了解不文明宠物的法律后果饲养,并让他们了解不文明饲养宠物的法律后果。要认真履行强制接种登记、系紧牵引绳、办理宠物证、捡拾宠物粪便等法定义务,形成全社会文明养犬共识。二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为宠物办理“身份证”或植入芯片,输入宠物的类型、性情、出生日期、居住地、免疫信息等,建立宠物信息数据库,并与饲养者关联起来,可以增强主人的责任感,可以防止宠物被随意遗弃,还可以有效追踪流浪宠物的主人,追究主人相关纠纷的责任。
此外,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加强干预。一方面,应立法加强宠物管理,明确宠物的种类、数量、程序、防疫措施、宠物主人的责任等,限制不文明饲养行为。如果宠物侵害他人其它宠物,必须区分宠物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恶犬咬人 遛狗没拴绳 如此养宠这些法律责任要担,并对宠物主人进行赔偿。另一方面,要明确和强化公安、城管、畜牧等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力度,明确部门权责,杜绝互相推诿、互相争执,形成有效的文明宠物饲养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管理制度化、精细化。一旦发现非法饲养宠物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