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宠”饲养热背后,弃养率超高,警惕物种入侵风险!
正文共2795字,预计阅读8分钟▼
现实生活中,饲养宠物是常见现象,但一些宠物爱好者为了追求时尚和好奇,开始饲养变色龙、蜜袋鼯、蛇、蜥蜴等另类宠物,这些外形奇特、数量稀少的非传统宠物被称为“奇异宠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饲养“外来宠物”的热潮给生物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严厉打击外来物种非法引进,实施重大入侵物种防控行动,加强‘外来宠物’交易和放生规范管理。”
近日,民主法制研究会记者走访部分“珍奇宠物”市场发现,“珍奇宠物”交易猖獗,任意遗弃现象也较为普遍。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珍奇宠物”交易放生的规范化管理面临一系列挑战。
“奇异宠物”兴起,年轻人成消费主力
家住北京通州区的孙莉(化名)是一名90后,他曾经养过一只长尾鬣蜥,也就是俗称的变色龙。孙莉养蜥蜴的初衷是想让它看起来好看、“酷”,但由于潮湿的环境容易滋生细菌,养蜥蜴既好玩又麻烦。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养宠人数不断增加,带动了国内宠物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某平台近日发布的《2023宠物健康消费白皮书》显示,城市年轻人已成为宠物健康消费的主力军,基于“自娱自乐”和“陪伴”等养宠目的,他们对宠物健康产品和医疗器械的需求趋于多样化和精细化,并希望在线上获得定制化的宠物医疗服务。
北京一家花鸟市场的商户告诉记者,近年来,蜥蜴、松鼠、蛇等宠物开始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些“奇宠”的出现,带动了宠物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记者在一家宠物店看到几位年轻人正在挑选一种叫壁虎的“奇宠”。据了解,这样的壁虎通常售价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此外,店里的松鼠、垂耳兔等也卖得不错。而对于蛇或者蜘蛛等其他“奇宠”“异宠”饲养热背后,弃养率超高,警惕物种入侵风险!,则需要先交定金,店主会拍摄视频和照片发给顾客,等顾客满意后再送货上门。
“珍奇宠物”被遗弃现象严重
养了一年多的长尾鬣蜥后花枝鼠价格,孙立对它们失去了兴趣,想把它们送给朋友。可没想到,花了几百块钱买的蜥蜴,竟然没人要。“有的朋友说不敢养,有的朋友嫌麻烦不想养,还有的朋友说不能接受养这种‘奇异宠物’,劝我把它们放归野外。”孙立说。
曾养过玉米蛇的周刚(化名)告诉记者,为了养这条玉米蛇,他不仅购买了专门的生态缸,还要定期去专门的爬虫用品店购买喂食饵料,还要定期消毒,冬天加温、夏天降温,1-2周就要更换一次垫料。繁琐的手续和高昂的费用最终让他想要放弃。
记者发现,“外来宠物”饲养者遗弃宠物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缺乏新奇感、饲养成本高之外,还有“外来宠物”难以驯服、体味难以接受等原因。北京通州一家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一些“外来宠物”如水貂等容易患狂犬病,龟、蜥蜴等爬行动物可能携带沙门氏菌。专业的“外来宠物”医生很少,因此“外来宠物”患病后被遗弃的比例相对较高。
遗弃“外来宠物”会带来哪些危害?中国人类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委员、沈阳理工大学生态环境研究室原主任周海翔认为,“外来宠物”千百年来未经人类驯养,在自然界中仍属于野生动物,遗弃可能增加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风险。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专家孙全辉博士表示,“外来宠物”贸易可能对动物福利、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农林渔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一些“外来宠物”属于入侵性外来物种,进入陌生环境后往往出现两种结果:难以适应而迅速死亡,或者大量存活和繁殖。与同类本土物种相比,入侵外来物种在新环境中缺乏天敌等生物和非生物制约,在生存竞争中往往处于优势地位,会抢夺和挤占本土物种的食物资源和生存空间“异宠”饲养热背后,弃养率超高,警惕物种入侵风险!,导致本土物种的生存及其所处的生态系统受到冲击。例如,我国许多地方发现的红火蚁就来自南美洲,红火蚁以农作物嫩芽和其他昆虫为食,会造成农作物产量大幅度减产,危及粮食安全。 此外花枝鼠价格,福寿螺、红耳龟、鳄雀鳝等也是常见的外来物种,逃逸或被人类放归野外后,均成功存活并大量繁殖,难以完全消灭,对当地生态环境和农渔业生产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饲养或遗弃“珍稀宠物”存在法律风险
记者调查中发现,目前购买“珍奇宠物”的渠道以线上为主,除电商平台外,微信朋友圈也是销售“珍奇宠物”的主要渠道。一位销售“珍奇宠物”的微商告诉记者,他卖的“珍奇宠物”主要有狐狸、浣熊、水貂等,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他在浙江建有养殖场,可以通过快递直接送到买家家中。
此外,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一些国内玩家通过海淘从海外购买了蟑螂、蜘蛛、蜥蜴、蚂蚁等各类“奇异宠物”。上海海关曾截获世界上最大的蟑螂“秘鲁巨蟑”,翅展近15厘米。国内有人将这种蟑螂的翅膀视为艺术品,但其实,这种蟑螂会分泌高致癌物黄曲霉毒素。上海海关曾截获马达加斯加蟑螂,同样是蟑螂,很多玩家把它当成斗蟋蟀。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邮件中寄送、携带“各类活动物”。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快递公司收寄活动物现象十分普遍。
事实上,无论是饲养还是遗弃“外来宠物”,都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因喜欢饲养各类龟类作为宠物,黄某通过微信以5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赫曼陆龟,并在自己经营的长沙市开福区群芳园社区“白鹿苑”花店内进行饲养。2020年6月16日,长沙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接到线索,传唤黄某到庭。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非法收购的赫曼陆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黄某的行为造成野生动物自然资源的丧失,危及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给公众健康安全带来隐患,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黄某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孙全辉告诉记者,被贩卖的“外来宠物”中,很多都是濒危物种,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进行国际贸易的,有些受中国法律保护,禁止非法饲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该动物的原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外来宠物”贸易涉及海关、林业、农业、市场监管等多个行政部门,目前我国“外来宠物”行业规模尚缺乏相关权威数据。随着近年来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日趋活跃,大量炫耀、示范、教授如何饲养“外来宠物”的信息充斥网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外来宠物”需求和贸易的快速增长。人类饲养“外来宠物”的历史普遍较短,对其携带的病原体以及在交易、养殖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疾病传播缺乏深入了解和有效应对措施。相关部门应严格管理“外来宠物”行业,切实防范因“外来宠物”需求增长和行业盲目扩张而引发的各类潜在风险。